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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头条:陈某龙“虚构加班怼领导”被抓!大量真实违法加班谁管?

来源:真业心学创始人东方赢    时间:2023-04-08 22:02:58

央企“中国电科加班怼领导”反转事件,值得我们深思。

一方面,刚刚,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通报:

经初查,陈某龙(男,汉族,26岁)目前居住在德阳经开区,系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者, 此人从未有中国电科下属单位及关联企业从业经历。因此前向中国电科求职未被录用,心生不满 ,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虚设“CETC—软件开发课”“CETC成都事业部”2个微信群,虚拟CETC员工姓名、头像, 捏造制作 了多张“怒怼领导、发泄情绪”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,并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,引发公众热议,造成恶劣影响。 陈某龙故意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,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

【资料图】

另一方面,不少网友提出一些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:

前天,央企“中国电科”一天之内多次上了热搜、头条,舆论闹得沸沸扬扬。

事情起源于一则新闻,讲的是中国电科(CETC)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龙,因不满上级领导安排清明加班,在群里怒怼之,并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,由此引起了公司多个部门员工的同情,及本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,这些同事纷纷表示要求辞职。

从该新闻可以看出:员工大骂领导事件表面上原因是连续加班,背后原因却是公司的管理干部提拔存在任人唯亲,管理干部专业、管理水平及品德作风严重不行等问题,如安排无用无效的加班,没有理由的加班,而且经常瞎指挥;如上级安排下属加班自己却躲清闲等等。

更深层次的原因,是该员工指出的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”。

几个小时后,人民网发出原创文章为中国电科声明:

“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,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”。

但另有媒体指出:

有知情人士透露,网上流传的与中国电科相关的“员工不满加班怒怼领导”内容,不排除是外包公司的可能。

我看到成千上万的网友对“中国电科”提出不满:

这种歧视编外人员、外包员工的行为太恶心了,就跟一出事都是临时工的锅一样。

外包也是人,外包的就可以让他们玩命加班不管死活了吗?

劳动法成了摆设,外包员工成了背锅的,内部员工又不处理,996成了惯性!

没想到,昨天该事件就出现了反转,陈某龙因“虚构加班怼领导”被抓!

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网民认为,陈某龙“虚构加班怼领导”,而996、违法加班大量存在却是真实的。

如环球网报道:

近年来,加班现象在某些行业甚至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,“996”“007”流行,让职工不堪重负,由高强度加班引发的悲剧并不鲜见。

并且国内很多大型国营、民营企业都存在使用违反劳动法存在大量加班的劳务派遣、外包现象,以逃避监管。

这些企业应该学习外资企业,如苹果公司 发现富士康除了临时工用工超标外,该工厂的员工每个月工作时长严重超标,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,而该工厂的工人加班超过了100小时。苹果便向富士康代工厂施压改善工厂的工作条件,如若不做出整改就会面临失去苹果订单的风险。

事实上,“996”工作制属于违法。根据劳动法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,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另一个问题是,有的公司在员工入职时被要求签署“自愿加班协议”等,放弃了加班费的主张,怎么办?“这些协议,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”,律师称,“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、排除了劳动者权利,显失公平,应认定无效。”

全国各地网友们纷纷反映996有多么严重:

我看,监管部门应该对于超时加班现象给予更多重视,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,曝光不良典型,发掘表彰好的典型。

监管部门还应该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,包括如何处罚超时加班、如何定义和区分必要性加班和非合理性加班,完善相关制度和细则,加强规范落地的可行性和有效性,引导企业自觉尊重和执行规定,不再强迫或变相强迫过度加班,积极倡导不加班文化。

我们拭目以待。

作者简介: 东方赢,真业心学创始人,企业跨越式发展理论之父,曾担任大型实业公司总裁,出版著作《企业超速成长》《跨越式战略》,第四届中国经济十大新闻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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